沸点 252 °C(lit.) 密度 0.928 g/mL at 25 °C(lit.) FEMA 2585 折射率 n20/D 1.442(lit.) 闪点 >230 °F NIST化学物质信息 2-Octanol, 8,8-dimethoxy-2,6-dimethyl-(141-92-4) EPA化学物质信息 2-Octanol, 8,8-dimethoxy-2,6-dimethyl- (141-92-4) 8,8-二甲氧基-2,6-二甲基-2-辛醇 用途与合成方法 含量分析 方法一精确称取试样约1.5g,然后按乙缩醛测定法(OT-2)进行测定。其中回流时间改为5~10min。记录所耗0.5mol/L氢氧化钾乙醇液的ml数,并换算成每g试样的消耗量(A)。另准确称取1份试样5g,放入分液漏斗中,然后按醛和酮测定法(OT-7)中的方法进行分析,记录所耗0.5mol/L盐酸的ml数,并换算成每g试样的消耗量(B)。最后按10.92(A—B)的算式求出羟基香茅醛二甲缩醛(C12 H26O3)的百分含量。方法二 按GT一10一4气相色谱法用非极性柱方法测定。 毒性 GRAS(FEMA)。 使用限量 FEMA(mg/kg):软饮料1.0;冷饮0.5;糖果24;焙烤食品0.50~20。适度为限(FDA§172.515,2000)。 食品添加剂最大允许使用量最大允许残留量标准 添加剂中文名称 允许使用该种添加剂的食品中文名称 添加剂功能 最大允许使用量(g/kg) 最大允许残留量(g/kg) 羟基香茅醛二甲缩醛 食品 食品用香料 用于配制香精的各香料成分不得超过在GB 2760中的最大允许使用量和最大允许残留量 化学性质 无色或稍呈黄色透明,油状液体。具有清淡花香和似甜瓜香味。沸点252℃溶于乙醇、丙二醇、大多数非挥发性油和矿物油,不溶于甘油和水。 用途 香料。主要用以配制甜瓜、柑橘和樱桃等型香精。 生产方法 将含有1%氯化氢的甲醇与羟基香茅醛混合,在室温下放置3天,用氢氧化钾中和,多余的羟基香茅醛用10%对氨基苯磺酸钡液除去,残留物加水即有成品析出。 安全信息 危险品标志 Xi 危险类别码 36/37/38 安全说明 26-36 WGK Germany 2 RTECS号 RG7900000
沸点 252 °C(lit.) 密度 0.928 g/mL at 25 °C(lit.) FEMA 2585 折射率 n20/D 1.442(lit.) 闪点 >230 °F NIST化学物质信息 2-Octanol, 8,8-dimethoxy-2,6-dimethyl-(141-92-4) EPA化学物质信息 2-Octanol, 8,8-dimethoxy-2,6-dimethyl- (141-92-4) 8,8-二甲氧基-2,6-二甲基-2-辛醇 用途与合成方法 含量分析 方法一精确称取试样约1.5g,然后按乙缩醛测定法(OT-2)进行测定。其中回流时间改为5~10min。记录所耗0.5mol/L氢氧化钾乙醇液的ml数,并换算成每g试样的消耗量(A)。另准确称取1份试样5g,放入分液漏斗中,然后按醛和酮测定法(OT-7)中的方法进行分析,记录所耗0.5mol/L盐酸的ml数,并换算成每g试样的消耗量(B)。最后按10.92(A—B)的算式求出羟基香茅醛二甲缩醛(C12 H26O3)的百分含量。方法二 按GT一10一4气相色谱法用非极性柱方法测定。 毒性 GRAS(FEMA)。 使用限量 FEMA(mg/kg):软饮料1.0;冷饮0.5;糖果24;焙烤食品0.50~20。适度为限(FDA§172.515,2000)。 食品添加剂最大允许使用量最大允许残留量标准 添加剂中文名称 允许使用该种添加剂的食品中文名称 添加剂功能 最大允许使用量(g/kg) 最大允许残留量(g/kg) 羟基香茅醛二甲缩醛 食品 食品用香料 用于配制香精的各香料成分不得超过在GB 2760中的最大允许使用量和最大允许残留量 化学性质 无色或稍呈黄色透明,油状液体。具有清淡花香和似甜瓜香味。沸点252℃溶于乙醇、丙二醇、大多数非挥发性油和矿物油,不溶于甘油和水。 用途 香料。主要用以配制甜瓜、柑橘和樱桃等型香精。 生产方法 将含有1%氯化氢的甲醇与羟基香茅醛混合,在室温下放置3天,用氢氧化钾中和,多余的羟基香茅醛用10%对氨基苯磺酸钡液除去,残留物加水即有成品析出。 安全信息 危险品标志 Xi 危险类别码 36/37/38 安全说明 26-36 WGK Germany 2 RTECS号 RG7900000
提示语 危险危险有害信息 H227H290:可能腐蚀金属H314:造成严重皮肤灼伤和眼损伤注意 P210:远离明火/热表面。P234:只能在原容器中存放。P260:不要吸入。P264:作业后彻底清洗双手。P280:戴防护手套/穿防护服/戴防护眼罩/戴防护面具。P301+P330+P331:如误吞咽:漱口。不要诱导呕吐。P303+P361+P353:如皮肤(或头发)沾染:立即去除/脱掉所有沾染的衣物。用水清洗皮肤/淋浴。P304+P340:如误吸入:将受害人转移到空气新鲜处,保持呼吸舒适的休息姿势。P305+P351+P338:如进入眼睛:用水小心冲洗几分钟。如戴隐形眼镜并可方便地取出,取出隐形眼镜。继续冲洗。P310:立即呼叫解毒中心/医生。P363:沾染的衣物清洗后方可重新使用。P390:吸收溢出物,防止材料损坏。P403+P235:存放在通风良好的地方。保持低温。P405:存放处须加锁。P501:通过当地政府授权的废弃管理部门废弃内容物/容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