无色至淡黄色透明液体,呈甜的香脂和玫瑰及岩兰草混合香气。闪点118℃,沸点264℃。混溶于乙醇、氯仿、乙醚和大多数非挥发性油,几不溶于甘油和水。
天然品存在于桂皮油中。
沸点 265 °C(lit.)
密度 1.057 g/mL at 25 °C
FEMA 2293
折射率 n20/D 1.541(lit.)
闪点 >230 °F
CAS 数据库 103-54-8(CAS DataBase Reference)
NIST化学物质信息 2-Propen-1-ol, 3-phenyl-, acetate(103-54-8)
EPA化学物质信息 2-Propen-1-ol, 3-phenyl-, acetate(103-54-8)
生产方法 由肉桂醇与乙酸直接酯化而得。酯化反应后,经中和、洗涤、干燥、真空蒸馏即得成品。
生产方法 由桂醇与乙酸酐在无水醋酸钠存在下酯化而得。
98%
含量分析 按酯测定法(OT-18)中的方法一进行测定。所取试样量为1.2g。计算中的当量因子(e)取88.11。
毒性 ADI 1.25mg/kg(CE)。
LD503.3g/kg(大鼠,经口)。
使用限量 FEMA(mg/kg):软饮料2.7;冷饮6.5;糖果16;焙烤食品11;胶姆糖8.7;调味品2.0。
适度为限(FDA§172.515,2000)。
食品添加剂最大允许使用量最大允许残留量标准 添加剂中文名称 允许使用该种添加剂的食品中文名称 添加剂功能 最大允许使用量(g/kg) 最大允许残留量(g/kg)
乙酸肉桂酯 食品 食品用香料 用于配制香精的各香料成分不得超过在GB 2760中的最大允许使用量和最大允许残留量
危险品标志 Xi
危险类别码 36
安全说明 26-37/39-24/25
WGK Germany 1
RTECS号 GE2275000
用途 GB 2760—96规定为允许使用的食用香料。主要用于配制桂皮、苹果、樱桃和菠萝等型香精。
用途 可作为桂醇的修饰剂,有好的定香能力,适量用于香石竹、风信子、紫丁香、铃兰、茉莉、栀子、兔耳草花、黄水仙等花香香精中。用入玫瑰,有增加暖甜的作用,但用量宜少;与香叶共用,可得美好玫瑰格调。也常用于食用香精如樱桃、葡萄、桃子、杏子、苹果、浆果、风梨、桂皮、肉桂等香味型中。
用途 配制香皂、日用化妆香精。在调配铃兰、素馨和栀子花香精以及东方风味的香水中用作定香剂及香成分。作为食用香料,按日本《食品添加物公定书》的规定,要求纯度在98%以上,且不得用于加香以外的目的。
用途 用于香石竹、风信子、紫丁香、水仙等花香型日用香精中,亦用于苹果、菠萝、肉桂等食用香精密封保存