货号 | 名称 | 规格 | 包装 | 单价(元) | 优惠(元) | 库存 | 数量 | 操作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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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640574 | 99% | 500ml | ¥ 518.00 | ¥ 518.00 | >10 | -+ | 加入购物车 |
无色至淡黄色略粘稠透明液体。具有强烈桃子似香气。沸点297℃;闪点137℃。溶于乙醇(1ml溶于5mL 60%乙醇)、苄醇、苯甲酸苄酯、丙二醇、碱液、大多数非挥发性油和矿物油,几不溶于甘油和水。
天然品存在于桃子、杏子、桂花、大豆水解蛋白、奶油、鸡蛋果花等中。
沸点 164 °C
密度 0.944 g/mL at 20 °C(lit.)
FEMA 3091
折射率 n20/D 1.451
闪点 >230 °F
BRN 81943
CAS 数据库 104-67-6(CAS DataBase Reference)
NIST化学物质信息 2(3H)-Furanone, 5-heptyldihydro-(104-67-6)
EPA化学物质信息 2(3H)-Furanone, 5-heptyldihydro-(104-67-6)
生产方法 由ω-十一烯酸与硫酸共热而得。反应时双键位置由链转移到β,γ位置上,而后再内酯化。
生产方法 γ-十一内酯天然存在于桂花、桃和奶油中,但工业上由十一烯酸在硫酸存在下内酯化而得。在80~85℃下将十一烯酸和1.15倍质量的80%的硫酸搅拌反应4h,加水搅拌后静置分层,敢有机层依次用水、15%的碳酸钠溶液、水洗涤。干燥后减压蒸馏,收集160~170℃(1733.2Pa)馏分,即为γ-十一内酯。
生产方法 由蓖麻籽油加热裂解所得十一烯酸在硫酸参与下加热环合而成(80~90℃,6~8h)。
99%
毒性 Adl 0~1.25mg/kg(FAO/WHO,1994)。
LD50 18.5g/kg(大鼠,经口)。
使用限量 FEMA(mg/kg):软饮料4.4;冷饮3.0;糖果11;焙烤食品7.1;布丁类7.5;胶姆糖90。
适度为限(FDA§172.515,2000)。
危险品标志 Xi
危险类别码 36/37/38
安全说明 26-36-37/39-36/37
WGK Germany 3
RTECS号 YQ2485000
用途 GB 2760--1996规定为暂时允许使用的香料。主要用以配制桃子、梅子、樱桃、杏子、牛奶和椰子等型香精。
用途 用于调配桃子型香精
用途 γ-十一内酯是我国《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》规定暂时允许使用的食品香料,主要用于配制樱桃、椰子、桃、杏、梅等香型食用香精。在口香糖中使用量为90mg/kg;糖果中11mg/kg,布丁类中7.5mg/kg;烘烤食品中7.1mg/kg;软饮料中4.4mg/kg;冷饮中3.0mg/kg。
用途 该品有宜人的似鸢尾的甜脂香气,冲淡时有桃香味。用于配制桃子、梅杏、樱桃等食用香精;调配桂药、紫罗兰、茉莉和紫丁香等花香型香精。可作为皂用、日用化妆品和食用香料。密封保存